张继伟
数字货币纳入监管须提上日程。近日,七国集团(G7)财长和央行行长针对央行数字货币确定了共同指导原则。原则在肯定央行数字货币提供流动性等功能的同时,尤为关注发行数字货币过程的用户隐私保护等监管问题。分析人士认为,G7此举不仅为各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提供了更多实践可能性,也打响了全球数字货币发展规则制定权的争夺战。(10月15日《上海证券报》)
旁观数字货币莽撞“竞赛”后,数字货币必须从研发领域的混乱丛林走上央行监管的中道和正道。G7设定的“原则”,意味着西方国家要制定数字货币监管规则,抢夺央行数字货币监管的话语权。G7设定的数字货币“原则”,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将虚拟货币纳入和实体金融货币体系的监管中,不仅能够解决虚拟货币的投机乱象,也能破解虚拟数字货币损害央行旅行货币和金融稳定使命的能力。
虽然G7认可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方面的优势,但同时也认为如果外国居民大量使用任何央行数字货币,可能导致发行国货币主权丧失。G7“原则”在某种程度上可理解为,央行数字货币只是一种主权货币的补充,在用其流动性功能和加密保护的同时,也给其设定了使用规则和局限。简言之,央行数字货币使用规则,不能破坏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西方货币的权威性,也不能让西方主导全球金融秩序的主导权旁落。所以,G7设定的央行数字货币“原则”,是带了紧箍咒的“流通性”,是不能突破央行监管的。
长远观之,央行数字货币不仅具备现有主权货币的一切功能,也会基于技术创新而衍生出更多的功能。因此,央行数字货币监管也要创新,甚至可能颠覆现有金融和货币体系。就此而言,G7的“原则”不仅保守而且自利。
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在研究央行数字货币,国际清算银行的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球已有86%的央行正在研究央行数字货币。在2017年,这一比例约在65%。此外,各国央行对数字货币的研发也正迈向更深入的阶段。该调查报告称,约60%的央行正在进行概念验证或实验,这一占比在2019年末为42%,并且14%的央行已经在推进试点工作。
中国数字货币已走在全球前列。7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截至2021年6月30日,数字人民币终端试点场景已超132万个,个人钱包2087万余个、对公钱包351万余个,累计交易笔数7075万余笔、金额约345亿元。如果全部试验金额都与线下终端试点发生交易,那么每个终端试点大约交易了26136元,个人与对公钱包一共2438万个,平均每个钱包余额大约1415元。因为包含了351万个大额测试的对公钱包,在排除大额对公钱包后,个人钱包余额应该是很少的。
高层肯定、央行主导、多场景使用,这是中国数字货币的基本特点。由于中国社会移动支付的普遍使用,对于数字人民币支付也很容易做到无障碍使用和接受。凭借中国强大的实力支撑,以及人民币全球化取得的成果,全球央行数字货币规则制定不能少了中国。
全球央行数字货币竞争,除了保留数字货币的创新优势,也要科学经济地和现有主体货币实现对接,而且要纠偏现有金融和货币体系中的不公平不合理。否则,全球央行货币竞争会重蹈私人野蛮炒作投机数字货币的覆辙。供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