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8.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人民币12.3亿元,同比增长约195%。
一、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将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18.6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约人民币12.3亿元,同比增长约195%;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8.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人民币12.1亿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6.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6.16亿元。
(二)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89元。
三、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春节及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2月17日0时至5月6日0时)持续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综合因素影响,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大幅下降,同时收费公路经营成本仍需正常支出,导致本集团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降。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自2020年5月6日0时起恢复收费,收费公路业务已恢复正常;此外,本集团2020年底开通的外环高速一期运营情况良好,为本集团贡献了正向收益。
综上所述,因上年同期基数较低,预计本集团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四、风险提示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