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如何申报?
一步:工厂(园区)进行自评价,出具《绿色工厂(园区)自评价报告》;
第二步: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出具《绿色工厂(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
第三步:向省工信委提交评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省工信委进行评估确认,并向相关部门的推荐评估名单;
第四步:相关部门通过组织专门的人员论证、现场抽查公示等环节确定绿色工厂(园区)名单。
绿色工厂申报有申报的必要条件。
1、工厂依法设立:厂房建设过程的立项文件/审批文件/验收文件基本齐全。
2、生产合规合法:项目新建、扩建符合相关要求,通过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文件证明。
3、诚信环保安全: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记录。
4、利益相关方承诺:提供社会责任报告证明。
5、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取得省级亩均A类企业荣誉。
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6大类,共细分为25项二级指标,总分共100分。其中,部分二级指标包含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两项,有个别二级指标只有基本要求或只有预期性要求,像社会责任、碳足迹就只有预期性要求,不属于强制性要求,需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打分,而大气污染排放、水体污染排放、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只有基本要求而无预期性要求,是必须要满足的指标。只有满足所有必选评价要求并达到地方规定分数要求的工厂,才可纳入绿色工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