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2号)核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14.3082万股,发行价格16.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446.9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324.0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0,122.84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55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立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确定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2018年9月28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会同华泰联合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建安支行、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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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专户仅用于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HDI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注②:本专户仅用于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柔性多层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770570898768)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款项已安排使用完毕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无剩余资金。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后,公司与已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及已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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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成。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6日